2×16年11月20日,甲公司购进一台需要安装的A设备,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设备价款为950万元,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为123.5万元,款项已通过银行支付。安装A设备时,甲公司领用原材料36万元(不含增值税额),支付安装人员工资14万元。2×16年12月30日,A设备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A.136.8
B.144
C.187.34
D.190
B、144
解析:甲公司A设备的入账价值=950+36+14=1000(万元)
2×17年计提的折旧=1000×2/5=400(万元)
2×18年计提的折旧=(1000-400)×2/5=240(万元)
2×19年计提的折旧=(1000-400-240)×2/5=14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