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本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的结果,抗菌药物使用强度和抗菌药物使用率不超过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网平均值。门诊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
A.≤20%、≤60%
B.≤30%、≤60%
C.≤30%、≤70%
D.≤50%、≤80%
A、≤20%、≤60%
A.≤20%、≤60%
B.≤30%、≤60%
C.≤30%、≤70%
D.≤50%、≤80%
A、≤20%、≤60%
第3题
A.30%
B.40%
C.50%
D.75%
第4题
A.及时将预警信息通报本机构医务人员
B.参照药敏试验结果选用
C.慎重经验用药
D.应当暂停针对此目标细菌的临床应用,根据追踪细菌耐药监测结果,再决定是否恢复临床应用
第5题
A、不需特殊处理
B及时将预警信息通报本机构医务人员
C、应当慎重经验用药
D、应当参照药敏试验结果选用
E、应当暂停针对此目标细菌的临床应用,根据追踪细菌耐药监测结果,再决定是否恢复临床应用
第6题
A.预警信息
B.慎重经验用药
C.参照药敏试验结果
D.暂停
第7题
B.评估医务人员抗菌药物使用的合理性:根据临床科室不同专业特点,科学设定医院和科室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控制指标,对抗菌药物使用趋势进行分析。
C.重视抗菌药物处方、医嘱的专项点评:重点关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围手术期(尤其是1类切口)的预防用药以及重症医学科、感染科、血液科、外科、呼吸科等科室抗菌药物应用情况。
D.反馈与干预:根据点评结果对不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突出问题在全院进行通报,对责任人进行告知,对问题频发的责任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抗菌药物管理规定》进行处罚。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应对存在问题的相关科室、个人进行重点监测以跟踪其整改情况,通过监测—反馈–干预—追踪模式,促进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持续性改进。
E.加强监督检查: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将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纳入医疗机构考核指标体系;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作为医疗机构定级、评审、评价的重要指标。各级卫计委行政部门应当建立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公布和诫勉谈话制度对本区域内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使用量、使用率、使用强度对情况进行监测,定期公布,并报上级卫计委行政部门备案
第9题
第10题
第11题
A.主要目标细菌耐药率超过30%的抗菌药物,应当及时将预警信息通报本机构医务人员
B.主要目标细菌耐药率超过40%的抗菌药物,应当暂停针对此目标细菌的临床应用
C.主要目标细菌耐药率超过50%的抗菌药物,应当参照药敏试验结果选用
D.主要目标细菌耐药率超过75%的抗菌药物,应当慎重经验用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