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题
分析造成此次事故的原因。
第2题
A.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B.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C.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D.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3题
A.王某,李某没有强制通风和气体检测,未佩戴呼吸保护器属于人的因素
B.于某指挥打开井盖自然通风属于管理因素
C.张某未履行现场监护职责属于管理因素
D.张某盲目下井施救属于人的因素
E.于某未对施工人员王某、李某、张某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属于管理因素
第5题
问题
针对本事故,总分包方的安全责任如何划分?说明理由。
第7题
乡镇煤矿瓦斯爆炸
某乡办煤矿设计年产量3万t,实际年产量6万t。立井开拓,中央边界式通风。
该矿矿长和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三违现象严重,没有班前会和交接班制度,井下作业任务和人员安排没有统一布置和记录。
该矿井下物料及灭火器材存放混乱;一贯使用煤面和煤块封堵炮孔;用电缆明接头放炮的现象时有发生。
该矿煤尘具有爆炸性。井下没有防尘洒水设施,也没有采取防尘措施,造成井下煤尘积存。事发当天,早8时30分停电后,使用柴油发电机向井下送电。由于电力不足,北翼工作面及南翼工作面轮流生产。14时班共下井72人。南翼工作面工人下井后,打眼放第一炮后出煤。15时30分左右开水泵,停南翼电,当时主通风机和局部通风机都没有开启。17时30分全矿来电,主通风机和局部通风机仍没有开启。瓦斯检测员空班漏检。北翼工作面打眼后放第二炮时,工作面口2m处挂在背板上的11个电雷管拖地的引脚线被拖动的电缆明接头接触引爆,引起瓦斯煤尘爆炸事故。共死亡26人,伤10人,直接经济损失38万元(时值)。
问题:
1.试根据上述资料分析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
2.根据《安全生产法》提出初步处理建议。
3.提出防止同类事故措施建议。
第8题
【背景资料】
某市政桥梁工程,总包方A市政公司将钢梁安装工程分包给8安装公司。总包方A公司制定了钢梁吊装方案并得到监理工程师的批准。
由于工期紧,人员紧缺,B公司将刚从市场招聘的李某与高某经简单内部培训组成吊装组。某日清晨,雾气很浓,能见度较低,吊装组就位,准备对刚组装完成的钢梁实施吊装作业,总包现场监管人员得知此事,通过手机极力劝阻。为了赶工,分包无视劝阻,对吊装组仅做简单交底后,由李某将钢丝绳套于边棱锋利的钢梁上。钢丝绳固定完毕,李某随即指挥吊车司机高某,将钢梁吊离地面实施了第一吊。钢梁在21m高处因突然断绳而坠落,击中正在下方行走的两位工人,致使两位工人当场死亡。事后查明钢丝绳存在断丝超标和严重渗油现象。
【问题】
1.针对本事故,总分包方的安全责任如何划分?说明理由。
2.本工程施工中的不安全行为有哪些?
3.本工程施工中物的不安全状态有哪些?
4.项目部在安全管理方面存在哪些问题?
第9题
(一)
某市政桥梁工程,总包方A市政公司将钢梁安装工程分包给8安装公司。总包方A公司制订了钢梁吊装方案并得到监理工程师的批准。
由于工期紧,人员紧缺,B公司将刚从市场招聘的李某与高某经简单内部培训组成吊装组。某日清晨,雾气很浓,能见度较低,吊装组就位,准备对刚组装完成的钢桁梁实施吊装作业。总包现场监管人员得知此事,通过手机极力劝阻。为了赶工,分包方无视劝阻,对吊装组仅作简单交底后,由李某将钢丝绳套于边缘锋利的钢梁上。钢丝绳固定完毕,李某随即指挥吊车司机高某,将钢梁吊离地面,实施了第一吊。钢梁在21m高处因突然断绳而坠落,击中正在下方行走的两位工人,致使两位工人当场死亡。事后查明钢丝绳存在断丝超标和严重渗油现象。
【问题】
1.针对本事故,总包方和分包方的安全责任如何划分?说明理由。
2.本工程施工中的不安全行为有哪些?
3.本工程施工中物的不安全状态有哪些?
4.项目部在安全管理方面存在哪些问题?
第10题
(二)
【背景资料】
某市政桥梁工程,总包方A市政公司将钢梁安装工程分包给B安装公司。总包方A公司制定了钢梁吊装方案并得到监理工程师的批准。
由于工期紧,人员紧缺,B公司将刚从市场招聘的李某与高某经简单内部培训组成吊装组。某日清晨,雾气很浓,能见度较低,吊装组就位,准备对刚组装完成的钢桁梁实施吊装作业,总包现场监管人员得知此事,通过手机极力劝阻。为了赶工,分包无视劝阻,对吊装组仅做简单交底后,由李某将钢丝绳套于边棱锋利的钢梁上。钢丝绳固定完毕,李某随即指挥吊车司机高某,将钢梁吊离地面实施了第一吊。钢梁在21m高处因突然断绳而坠落,击中正在下方行走的两位工人,致使两位工人当场死亡。事后查明钢丝绳存在断丝超标和严重渗油现象。
【问题】
1.针对本事故,总分包方的安全责任如何划分?说明理由。
2.本工程施工中的不安全行为有哪些?
3.本工程施工中物的不安全状态有哪些?
4.项目部在安全管理方面存在哪些问题?
第11题
事件一中,本工程施工中的不安全行为有哪些?
针对现场扬尘情况,应采取哪些防尘措施?
项目部在安全管理方面存在哪些问题?
请帮忙给出每个问题的正确答案和分析,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