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优先权原则,发明专利亨有优先权的期限为缔约国国民第一次向一次个缔
A.6个月
B.12个月
C.18个月
D.2年
A.6个月
B.12个月
C.18个月
D.2年
第2题
根据《保护工业产权的巴黎公约》,关于优先权,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优先权的获得需要申请人于“在后申请”中提出优先权申请并提供有关证明文件
B所有的工业产权均享有相同期间的优先权
C “在先申请”撤回,“在后申请”的优先权地位随之丧失
D “在先申请”被驳回,“在后申请”的优先权地位随之丧失
第3题
A.优先权的获得需要申请人于"在后申请"中提出优先权申请并提供有关证明文件
B.所有的工业产权均享有相同期间的优先权
C."在先申请"撤回,"在后申请"的优先权地位随之丧失
D."在先申请"被驳回,"在后申请"的优先权地位随之丧失
第4题
中国某大学光学研究所于1988年7月也成功地研制出一种用于减轻因荧屏所造成眼疲劳的镜片,这种镜片和日本某公司的镜片相比,无论在具体结构、技术处理,还是在技术效果上都是相同的。中国某大学光学研究所于1988年9月10日向中国专利局提交“保健镜片”的发明专利申请。
(注:中国、日本同是1883年《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的加入国》) 问:中国专利局应将专利权授予给谁?为什么?
参考答案:
中国专利局应将专利权授予日本某公司。
中国、日本两国共同参加了《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因此,本案中专利权授予给谁的争议应以《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为依据进行断定。
《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规定了优先权原则,发明专利申请的优先权为12个月。我国法律规定外国人在我国申请专利,只要按我国的法律规定提交了必要的文件,就享有公约规定的优先权。
中国某大学光学研究所虽然先于日本某公司在中国专利局申请专利,但这种申请行为不足以对抗公约规定的优先权,所以,该想专利权应授予日本某公司。
1香港地区甲公司与内地乙公司发生投资纠纷,乙公司诉诸某中级人民法院。陈某是甲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某是甲公司的诉讼代理人。关于该案的文书送达及法律适用,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1)如陈某在内地,受案法院是否必须通过上一级人民法院向其送达?
2)如甲公司在授权委托书中明确表明张某无权代为接收有关司法文书,是否能向其送达?